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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包裝精美的巧克力,價值昂貴的玫瑰花,有很浪漫的燈光但卻不一定可口的燭光晚餐....有多少人能夠視而不見?我覺得比較有趣的是我們為什麼要過情人節?我們到底為誰過情人節?許多節日其實都只是紀念日,而情人節不該只是個紀念日,難道不過情人節就會忘記情人或忘記愛了嗎?
從開使戀愛至今我從未過過情人節,難得的是我的情人和我也有這番的共識,我們比較在意的是心意而不是形式,我才不在乎一大束的玫瑰花或燭光大餐,我在乎的是與我相愛的這個人和這份情感,如果每天都能像情人節那是我嚮往的情人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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